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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相關Q&A

  • Q1:辦理分公司登記之條件為何?
  • A:
  • 分公司係指其會計及盈虧於會計年度終結後歸併總機構彙算,並有主要帳簿之設置者,應辦分公司登記,如其交易係逐筆轉報總機構列帳不予劃分獨立設置主要帳冊者,自毋庸辦理分公司登記。(經濟部94年10月18日經商字第09402156840號函釋)

  • Q2:增設門市部等應否辦理分公司登記?公司登記地址外之營業所、連絡處應否辦理分公司登記?
  • A:
  • 分公司名下增加門市部營業處或供應站等機構,以便推廣業務,現行法令尚無禁止規定,此項業務單位組織極小且不具備設立分公司條件者,毋庸飭辦分公司登記。(經濟部55年7月4日經商字第15238號函釋)

  • Q3:分公司得經營的營業項目為何?
  • A:
  • 分公司為受本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其所營事業項目得由公司依實際事實之需要經營相當於或少於本公司之所營事業項目。(經濟部96年6月22日經商字第09602079650號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