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審、查帳與會計師簽證等報稅方式不同之比較
報稅方式 |
書審 |
查帳 |
會計師簽證 |
適用條件 |
1、全年度營業收入與非營業收入 在3,000萬元以下。 2、帳載純益率須低於財政部頒定 之擴大書審純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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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年度營業收入與非營業收入 超過3,000萬元。(強制) 2、帳簿、憑證登載及保存完整。 3、全年度營業收入與非營業收入 在3,000萬元以下。(選用) |
1、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2、全年度營業收入與非營業收入 達1億元以上。 3、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業。 4、依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 級條例等規定,經核准免徵營 所稅且全年營收淨額與非營業 收入5,000萬元以上。 5、除上述條件外,若全年營收超 過3,000萬元之公司可採簽證。 |
優點 |
被調帳查核的機會較小(約10%) |
可核實課稅,故虧損時可不用繳稅 |
1、可核實課稅 2、可列支較高之交際費限額 3、可享虧損扣抵優惠 4、被調帳查核的機會最小 |
缺點 |
1、若收入金額高時,應繳稅額較 為可觀。 2、國稅局依法抽查企業帳簿憑證 時,常因帳簿記錄及憑證不全 或記載不符規定而核定補繳稅 款,導致稅額反而較依法結算 申 報應繳納之稅額高出很多。 |
須將帳證準備齊全,供稅捐稽徵機 關調查,若會計人員不熟悉稅法, 可能因疏忽導致補稅送罰的後果。 |
須負擔一筆依營業額高低而計算的 會計師簽證費用。 |